在整體舊資料時,找到一份n年前在清華大學參加短期「中國營商管理研習班」的講義。
以下是經濟學院陳關亨博士《中國現行稅制》的部份內容:
主體稅種 | 增值稅 | 營業稅 |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|
簡介 | 對生產、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稅種 | 以經營活動的銷售額為稅基的一稅種 | 對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(包括中外合資、中外合作和外資企業)和外國企業的生產、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 |
稅基 | 增值額(小規模納稅人用銷售額) | 營業額(銷售額) | 業務收入淨額+其他業務利潤+營業外收入 |
稅率 | 17%(但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為4%) | 一般為3~5% | 一般為30% |